MH/T 3014.2-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2部分:危险品的储存

标准编号:MH/T 3014.2-2007

代替了下列标准:MH 3145.122-2003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2部分:危险品的储存

发布日期:2007-10-16

实施日期:2008-02-01

起草人

常宝森、孙作琪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适用范围

MH/T 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危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品的储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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