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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N/T 1657.3-2006
标准名称: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
发布日期:2006-11-10
实施日期:2007-05-16
陆全龙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手持式电刨(以下简称电刨)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刨削木材用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的交流单相或直流电刨的进出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