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462.11-2024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第11部分:火山渣、火山灰、浮石、粗面岩、麦饭石、硅藻土
标准编号:DZ/T 0462.11-2024
标准名称: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第11部分:火山渣、火山灰、浮石、粗面岩、麦饭石、硅藻土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recovery index of mineral resources-Part 11: Cinder,volcanic ash,pumice,trachyte,medical stone,diatomite
发布日期:2024-08-02
实施日期:2024-10-01
起草人
吕振福、丁国峰、张海啟、乔春磊、尹仲年、陈丛林、王利、张永兴、郝逸凡、刘玲玲、王果谦、武秋杰、李作敏、张亮、张博冉、刘航涛
起草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中国地质调查局、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火山渣、火山灰、浮石、粗面岩、麦饭石、硅藻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的基本要求、指标设置和指标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火山渣、火山灰、浮石、粗面岩、麦饭石、硅藻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