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2-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标准编号:HB 6167.12-2014

代替了下列标准:HB 6167.12-1989

标准名称: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 of civil airplane-Part 12: Salt fog test

发布日期:2014-05-19

实施日期:2014-10-01

起草人

李敏伟、夏越美、陈丹明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盐雾环境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上会受到盐雾影响的机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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