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474.2-2013 船用柴油机钢模锻件 第2部分: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标准编号:CB/T 3474.2-2013
代替了下列标准:CB/T 3474.2-1992
标准名称:船用柴油机钢模锻件 第2部分: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发布日期:2013-07-22
实施日期:2013-12-01
起草人
赵孟舟、李高峰 等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十二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钢质模锻件的公差、机械加工余量。本部分适用于模锻锤、热模锻压力机、螺旋压力机和平锻机等模锻设备上成形,质量不超过250 kg,最大尺寸不超过2500 mm的结构钢模锻件。其它船用钢模锻件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