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522-2013 岩、矿渣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编号:JC/T 522-2013

代替了下列标准:JC 522-1993

标准名称:岩、矿渣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日期:2013-04-25

实施日期:2013-09-01

起草人

汪丽婷、赵艳娟等

起草单位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南京彤天岩棉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岩石、矿渣为主要原料,以焦炭为燃料,生产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统计范围、折算系数、计算方法和等级定额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年产能达到2万吨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能耗的计算、考核、限额。本标准不适用于管壳,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等深加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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