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4.4-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4部分:站坪航空器材的储存
标准编号:MH/T 3014.4-2007
代替了下列标准:MH 3145.124-2003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4部分:站坪航空器材的储存
发布日期:2007-10-16
实施日期:2008-02-01
起草人
姜和平、彭胜昌 等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适用范围
MH/T 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站坪航空器材管理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站坪对航空器材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