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1.17-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标准编号:MH/T 3011.17-2006
代替了下列标准:MH 3145.47-199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起草人
朱俊文、徐超群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适用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燃油沉淀物检查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