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1.17-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标准编号:MH/T 3011.17-2006

代替了下列标准:MH 3145.47-199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起草人

朱俊文、徐超群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适用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燃油沉淀物检查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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