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0.10-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0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

标准编号:MH/T 3010.10-2006

代替了下列标准:MH 3145.12-199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0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起草人

宋新、徐超群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适用范围

MH/T 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所用的语言。本部分适用于维修人员与机组之间的通话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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