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4-2006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标准编号:SN/T 1657.4-2006

标准名称: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

发布日期:2006-11-10

实施日期:2007-05-16

起草人

金志颖

起草单位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动往复锯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的手持式电动往复锯的进出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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