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91.8-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8部分:废电机
标准编号:SN/T 1791.8-2006
代替了下列标准:SN 0577-1996
标准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8部分:废电机
发布日期:2006-08-28
实施日期:2007-03-01
起草人
罗海滨
起草单位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适用范围
SN/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检疫、结果判定和处置。本部分适用于海关编号为7404.0000.10的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的检验检疫,以回收其他金属材料为主的废电机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