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0-2005 交通事故勘验照相

标准编号:GA 50-2005

代替了下列标准:GA 50-1993

标准名称:交通事故勘验照相

发布日期:2005-09-07

实施日期:2005-11-01

起草人

陈玉峰、任小东

起草单位

浙江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与视频图像采集的要求和视频图像的贮存及照片归档。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交通参与人及痕迹物证的勘验照相和视频图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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