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标准编号:GA 38-2004

代替了下列标准:GA 38-1992

标准名称: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4-09-22

实施日期:2004-12-01

起草人

谢平、袁鹤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等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其相应的防护级别作出了规定,是确定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营业场所。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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