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29.17-200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7部分:港口除尘操作工

标准编号:JT/T 29.17-2004

代替了下列标准:JT/T 29.17-1993

标准名称: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7部分:港口除尘操作工

发布日期:2004-08-17

实施日期:2004-12-01

起草人

王志强、韩娟

起草单位

秦皇岛港、大连港、南京港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除尘操作工的等级、应知和应会。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除尘操作工的培训、考核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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