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3145.2-1996 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标准编号:MH 3145.2-1996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发布日期:1996-06-28

实施日期:1996-08-0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放行前应完成的工作、放行人员资格和放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港和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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