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4116.1-2024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标准编号:SY/T 4116.1-2024
标准名称: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英文名称:Code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petroleum & natural gas project- Part 1 : General rules
发布日期:2024-09-24
实施日期:2025-03-24
起草人
代炳涛、李义恒、王小斌、吴建中、李勇、李维恒、孙立威、赵燕平、刘立强、王帅玲、宋金平、王星、田晓龙、李海鹏、贾东辉、陈鹏飞、陈在文、姜立伟、李天彬、李献国、李国杰、王钊
起草单位
廊坊中油朗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管理分公司、四川华成油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适用范围
为规范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及相关服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勘察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等开展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从事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