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992.2-2008 静电复印机 第2部分:便携式复印机

标准编号:GB/T 10992.2-2008

代替了下列标准:GB/T 10992.2-1999

标准名称:静电复印机 第2部分:便携式复印机

英文名称:Electrostatic copying machines - Part 2: Potable copiers

发布日期:2008-07-02

实施日期:2008-12-01

起草人

邝亚明、鲁俊和、余连成

起草单位

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佳能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便携式复印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及规则、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干式显影剂、普通纸、A4幅面、(单纸路)静电复印机—便携式复印机(以下简称复印机)。其他类型的便携式复印机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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