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343-2025 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检验导则
标准编号:DB15/T 1343-2025
代替了下列标准:DB15/T 1343-2018
标准名称: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检验导则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explosion-proof motor vehicles in designated areas
发布日期:2025-12-25
实施日期:2026-01-25
起草人
李昱涵、蔡斌、刘志贤、包琦、付瑜、孟海涛、郭永春、张育才、梁峻平、姜磊、张强、关辉、张涛、王士明、包福顺、郭克明、高文杰、郑丽、高永清、李梦然、张梦思、夏红伟、钟华、许志行、杨然强、李朝明、奥奇、李东剑、李泽伟、陈涛、殷晓峰、王阔、侯建宇、高嘉、朱亮、边乐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兴安分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乌海分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赤峰分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阿拉善分院、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的检验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检验项目、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II类爆炸性混合气体、蒸气环境和III类爆炸性粉尘、纤维环境使用,除叉车和观光车辆以外所有的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包括其使用的非货叉属具),以下简称为防爆车辆。

